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2019-07-01 00:00:00 点击量:693
本项目招标代理单位 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项目业主江苏方洋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对本招标项目徐圩新区拓展训练中心烟雾逃生、VR火场逃生及醉驾体验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,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。
2.1项目地点:连云港市徐圩新区。
2.2采购范围:徐圩新区拓展训练中心烟雾逃生、VR火场逃生及醉驾体验项目设备采购,具体详见清单;
2.3控制价:528225.5元。
2.4工期要求:70日历天。
2.5 质量要求:合格。
2.6 质保期:2年。
3.1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,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;
3.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、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、冻结和破产状态;
3.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、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,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;
3.4与本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要求:
3.4.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,经营范围包含与本项目相关的设备生产或销售等;
3.4.2若投标人是产品制造商,须取得本行业生产制造资格证书(须具备软件开发能力和相关知识产权);若投标人是产品代理商,须取得制造商的销售授权并提供相关证明,同时提供产品制造商的本行业生产制造资格证书。
3.4.3投标人确定的授权委托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(含异议投诉)。
3.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4.1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为:2019年07月01至2019年07月05日;
4.2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式:投标人登录“徐圩新区非招标采购电子实施平台”获取;
4.3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,售后不退。
4.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“徐圩新区非招标采购电子实施平台”中有关该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。否则,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。
5.1 投标截止时间为:2019年7月10日 下午2:00。
5.2递交地点: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(管委会大楼)403或404室。(视具体情况确定)
5.3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,招标人不予受理。
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: 1 万元整。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工作日下午5点以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。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,以个人、企业的办事处、分公司、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、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。
招标人:江苏方洋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
地 址: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429室
联系人:梁 工
电 话:0518-82256126
招标代理机构: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
地 址: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425室
联系人:王 工
电 话:0518-82256052
邮 箱:1665129386@qq.com
8.其他相关内容详见具体竞争性磋商文件。
附件1: 报名表、授权委托书
日 期: 2019 年 07 月 01 日